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二)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
二、复试名单
首都医科大学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为90分,复试名单请查阅附件1。
三、复试审核材料
请考生在复试考核时提交以下材料:
1.资格审核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
(5)对于报考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还需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模板见附件3)。
2.补充材料
(1)本科期间(报考硕士)或硕士期间(报考博士)的课程成绩单;
(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3)本人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相关证明材料。
各学院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拟录取资格、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复试考核
(一)复试程序
1. 复试时间:以所报考学院的通知为准。
2. 考生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于现场复试开始前按相关学院要求上交。
3. 考生完成心理测试。
4. 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5. 录取考生签署《拟录取协议书》。
6. 录取考生体格检查。
(二)复试考核方式
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笔试、面试(包含实践能力考核)的方式,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
1. 专业素质与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
2. 综合素质与能力。主要考核考生本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及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及文明礼仪等。
3.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要基本相等,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综合面试考察、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现实表现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复试小组所有专家现场独立评分。
复试考核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而成。其中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70%。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折算办法。
1. 总成绩(拟录取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1.5×50%+复试成绩×50%;
2. 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拟录取名单公示
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jsh.ccmu.edu.cn)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其中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
五、拟录取工作
1.拟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考生复试成绩、总成绩均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2.协议签订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拟录取协议书》。
3.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按录取学院要求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首都医科大学研招办咨询电话:010-83916545
对复试录取有异议者须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复试学院反映。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3911095
首都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处监督电话:010-8391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