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寄发我校2010年博士拟录取考生调档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7
2010年我校拟录取博士考生中,录取类型为计划内非定向和计划外自筹经费的考生需要调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该部分拟录取考生的调档函于6月10日寄出,邮寄形式为:平信。请该部分考生及时与档案所在单位沟通,以了解考生本人的人事档案是否能按时调出。要求往届考生档案单位于6月20日之前寄出考生的人事档案,要求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就读学校于7月10日之前寄出考生的全部人事档案。上述考生的人事档案均需邮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选择自取调档函的考生请于6月10日之后,凭本人身份证件及时来我处领取。
注:1.上述拟录取考生中,其人事档案在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七年制应届毕业考生,以及人事档案在我校研究生院学生办公室的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本次未寄发调档函,我处将于该部分考生毕业前统一从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及我校研究生院学生办公室处调取人事档案。
2.拟录取考生中,其录取类型为计划内定向和计划外委托培养的考生将不予寄发调档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