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研究生院2018年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建立导师指导关系工作主要安排在3月份和9月份两次集中进行。现将3月份集中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人员范围
1.2017年及以前已入学但尚未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2.已在学校授权举办的学位课程班取得课程学习证明或成绩单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3月20日-3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首都医科大学行政楼1018室
三、需携带的材料
1. 《首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登记表(2017版)》:自行下载并填写 (下载网址http://yjs.ccmu.edu.cn/dweb/xuewei/),并由导师签字,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签字盖章。
2.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仅限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提供
3. 学位课程班学员:除携带上述1和2的材料外,还需携带①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单位介绍信原件(下载网址:http://yjs.ccmu.edu.cn/dweb/xuewei/),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签字并盖章。
四、缴费方式
办理建立导师指导关系时,领取《学位培养二阶段进修费交款通知单》,并在通知单规定时间内登陆“首都医科大学统一支付平台”缴费。
五、有关注意事项
1.校学位办在集中办理完成后,将《同等学力建立导师关系登记表》原件返回导师所在学院,学院或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个人注意留存,用于日后学位申请。
2.为规范教育教学及管理秩序,学校集中办理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建立导师指导关系手续,请有关人员及时联系导师及导师所在学院,避免延误开题、中期和答辩等学位培养过程。
六、联系人及方式: 杨雪 83911097;杜意如 83911094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