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研究生院2020年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建立导师指导关系工作在9月底前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0年3月及以前已选修学位课程但尚未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二、办理流程:
1. 请按照附件1中各学院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导师所在医(学)院教育处办理。
所需材料:
① 《首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登记表》(2019年修订)(下载地址:http://yjsh.ccmu.edu.cn/xzyd/index.htm,以下简称“登记表”),并由导师签字。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 单位介绍信原件(以社会人身份进入规培的可不提供)(附件2)(下载地址:https://yjsh.ccmu.edu.cn/xzyd/102993.htm);
⑤ 硕士专业学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在规培期间人员暂不提供)
博士专业学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缴纳第二阶段学位培养进修费:
缴费时间定为10月8日至10月15日登陆首都医科大学网上统一支付平台(http://cwzfpt.ccmu.edu.cn),用户名为学号,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由于涉及单位报销事宜,请在10月15日前用微信登陆以下网址填写发票信息(网址:https://www.wjx.top/jq/90532849.aspx),财务处开具发票后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特别说明:
1. 下载并填写《登记表》后,先联系导师签字,按学院规定时间前往教育处办理。疫情管控期间请严格遵守各医院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2. 导师所在单位为首都医科大学右安门校区的,请务必提前联系导师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由导师(或管理部门)负责提前报备至学校保卫处方可入校。
3. 校学位办后续集中审核导师关系建立情况,审核完成后将《登记表》原件返回学院教育处。请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届时到学院教育处领取,个人务必妥善保管《登记表》,以备后续申请学位时使用,同时将《登记表》复印件交由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留存备案。
为规范教育教学及管理秩序,学校集中办理同等学力研究生建立导师关系指导手续,请有关人员及时联系导师及导师所在学院教育处,避免延误开题、中期、结题和答辩等学位培养过程。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附件1 学院集中办理建立导师关系安排
附件2 单位介绍信模板
附件3 首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