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已于10月底发布,为做好以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人员选修学位课程及后续学位申请工作,现将2023年春季同等学力人员选修硕士学位课程审核情况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人员范围及专业要求
1. 人员范围
仅接受“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中在首都医科大学接受资格审查并“入册”的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且于2020年及以后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而并未参加学位课程学习人员。
申请专业学位人员仅限于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和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者,且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或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2. 专业要求
申请专业应为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且有相应的指导教师,其中申请专业学位人员的专业应与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专业一致。
二、查询办法:
1. 经与“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个人填写的核对,学校初步形式审核后,已将审核结果通知(附课程学习及学术培养要求)发放至申请人在上述平台登记的邮箱,请自行前往查询。如未查询到邮件,请与学位办杨老师联系,电话:83911097。
2. 如申请专业有需要调整及变更的,请先电话联系学位办杨老师,并将变更申请及相应支撑材料发送至yangxue@ccmu.edu.cn,以便审核。
3. 仔细阅读审核结果通知中课程学习及学术培养要求中的内容,根据具体要求进行后续选课、确立导师指导关系等工作。学院报到及建立导师关系等工作预计在2023年2月底至3月,具体安排以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三、说明
1.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学位人员正式办理选修课程等手续后应坚持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及考试。因任何原因中断学习者,我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学习、考试资格,所交费用不再退还。
2. 受学校住宿条件所限,研究生院与导师单位均不负责安排学位申请人的住宿。
3. 学位申请人按照学校和相应学院的有关要求自行确立导师关系,研究生院不负责推荐、联系导师。原则上到各临床医学院正式办理选课手续前应与导师确立指导关系,各学科导师情况请在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网址:https://yjsh.ccmu.edu.cn/dsdw/dsjj/index.ht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10-83911097;邮箱:yangxue@cc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