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广大考生到首都医科大学参加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为方便您应考,特告知以下事项,请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凡未按规定要求执行,不能参加考试或造成其他后果者,责任自负。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26年5月17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14:30-17:30。
(二)考前准备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报名系统(简称“报名系统”,https://tdxl.neea.edu.cn),下载打印A4纸质版准考证(上、下午考试科目须分别打印)。
(三)考试地点
首都医科大学右安门校区(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考场位于第一教学楼,位置示意图见附图。考生请务必认真阅读考点公告,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因校园内部及周边空间有限,本次考试期间不允许校外车辆进入校园,请考生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二、入校及入场要求
(一)入校要求
1.考生当天从学校东门进入,须持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自行从网上打印);
②有效身份证件,须与资格审查时所持证件一致;
2.校园东门入校时间:上午7:00以后;下午13:00以后。
(二)进入考场要求
1.请考生从第一教学楼西面二层平台进入考试大楼,考生须先将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存放在指定区域后,排队按秩序进行智能安检、金属探测、人脸识别等核查,验证通过后进入考试大楼,进入教学楼后可自行使用电梯或楼梯至所在考场。
考试大楼验证开始时间:上午7:15(外国语水平考试)
下午13:15(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2.考生需提前3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并配合监考老师核验。入场完毕后,随即开始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考场指令),迟到考生责任自负。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试封闭区域;考试结束前30分钟,经监考老师检查允许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考生入场时间:上午8:30前(外国语水平考试)
下午14:00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入场提醒:
①考生参加考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一张相应科目的“准考证”(特别提醒:上、下午考试科目不同,准考证亦不同)。打印的《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如有违反将按照违规处理。
②考生参加两科考试的,上午考试结束后须离开考场,下午再次验证入场。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只准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必要考试文具进入考场,部分有需求的科目可携带绘图仪器等用品。不得携带计算器、书籍、资料、草稿纸、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2. 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电子通讯工具,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特别提醒: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安检,主动按考点要求,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放在指定区域。开考后,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以上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行为处理。
3.考生将规定之外物品带至座位者按考试违规处理。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涉考材料带离考场,待监考员收齐试卷后方可按指令有序离开考场,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
4.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离场的考生,须在考点指定场所休息、治疗或等待,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场。
5. 诚信应考。考生要自觉遵守《考生守则》和考试纪律,珍惜个人名誉,诚信参加考试。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6.及时关注考试信息。考前请密切关注中国教育考试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及所在考点网站,及时了解最新考试要求,同时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
考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9月上旬发布。考生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报名系统(https://tdxl.neea.edu.cn)进行查询。
四、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电话:010-83911052; 010-83911096
附件:1.首都医科大学考点平面示意图
附件:2.考场规则
首都医科大学
2026年5月9日
附件1

附件2
考场规则
1.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外籍护照)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计算器、书籍、资料、草稿纸、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违规处理。
3.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并将本人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接受监考员核对。
4.打印的《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如有违反将按照违规处理。
5.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对试卷与《准考证》上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相关内容(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7.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8.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9.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员反映。
10.考生填涂答题卡时,个人信息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