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发布时间:2010-11-17
一、首都医科大学201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0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共计1387名,根据初试考试的成绩情况,制订我校2010年复试分数线如下:
英语:54 基础课:60 专业课:60
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获得了在其所报考导师处的复试资格。
二、复试录取原则
1.未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拟录取资格。
2.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进行排名。
3.拟录取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具有拟录取资格。面试中复试专家小组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进行测评,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4.若拟录取考生的体格检查或调档政审不合格,按照合格考生的拟录取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5.根据教育部规定,博士研究生招生不进行校际间调剂。
三、计划内名额的确定原则
2010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博士研究生计划内招生名额为175名,根据考生的成绩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讨论决定,确定计划内录取原则如下:
(一)报考理学、工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各专业的考生均为计划内录取。
(二)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成绩需同时达到以下要求可按照计划内录取:
1.英语成绩不低于 60分;
2.考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50%)在第一志愿报考导师中排名第一。
四、考生参加复试前需携带以下材料到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4月26日开始,每个工作日8:00--16:30)
1.准考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2.思想政治情况表:如果网上报名时未下载,可在我校研招办“文件下载”中下载后填写,加盖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3.专家推荐信(2份):如果网上报名时未下载,可在我校研招办“文件下载”中下载;
4.非应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
5.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6.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体检时用)。
五、复试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各学院(所)博士复试安排的通知。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3911095